:::
公告 user - 中輟輔導 | 2018-04-10 | 點閱數: 9805

一、本次申請對象為本市及其他縣市「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」並符合下列資格者:
(一)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:
1.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。
2.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。
3.單親家庭之學生。
(二)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。

二、本次慈輝班辦理學校及招生對象學區如下:
(一)平溪國中(非屬淡水區、三芝區、石門區、金山區、萬里區、雙溪區、瑞芳區及貢寮區之其他地區)。
(二)正德國中賢孝校區(以淡水區、三芝區、石門區、金山區及萬里區優先)。
(三)雙溪高中(以雙溪區、瑞芳區及貢寮區優先)。

三、本次申請應備文件:
(一)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。
(二)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: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。
(三)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。
(四)相關佐證文件:如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、低收入戶證明等。

四、本次申請及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:
(一)申請期限:請於107年4月23日(星期一)前(以郵戳為憑)備妥上開文件,逕寄平溪國中慈輝處(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2段295號)黃舒淳組長收。
(二)學校社工師訪視時間:107年5月1日(星期二)至5月16日(星期三)。
(三)請平溪國中於107年5月31日(星期四)前,彙整學生申請表、個案轉介表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。
(四)社會局及委託機構之轉介個案:請於107年4月23日(星期一)中午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或傳真應備資料至平溪國中黃舒淳組長,聯絡方式如下:
1.電話:(02)24951010分機172。
2.傳真:(02)24951891。
3.E-mail:pc20140922@gmail.com。

五、107年度第1次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暨個案研討會議訂於107年6月5日(星期二)召開,請各送件單位務必於會議時間派員出席報告,開會通知將另行發文。

:::
網站快速連結
https%3A%2F%2Ffriendly.tw%2Fmodules%2Ftadnews%2Findex.php%3Fnsn%3D65
計數器
今天: 3636
昨天: 117117117
總計: 1798791798791798791798791798791798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