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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社會工作實習面談順序表

詳如附件,敬請參閱。

注意事項:
1. 因應防疫措施,進入校園請完成實聯制、出示疫苗施打證明,並配戴口罩及配合額溫測量。
2. 請實習生於個人面談時間前 10 分鐘報到,逾時視為放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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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數器
今天: 136136136
昨天: 137137137
總計: 1834961834961834961834961834961834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