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辦理時程:107年9月至12月,共50場。
二、經費:講師費由本局專案經費支應。
三、每校只限申請1場,每場規劃2小時,以107上半年度未參加學校為優先。
四、錄取學校,請務必登錄於各校行事曆上。並於2周前聯絡講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