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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 user - 品德教育 | 2018-03-15 | 點閱數: 4313

一、依據本市107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活動旨透過觀摩評選活動,了解各校推動品德教育之具體作法,增進各校實務經驗交流與學習,並從中評選績優學校及人員,作為標竿學校以深化本市品德教育之推展。
三、本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:
(一)以全市各級學校皆須參加,區分為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3大組;國小分為9組、國中暨高中職各分為2組。
(二)以學校僅就本局抽籤指定之議題(品德教育或生命教育擇一)報告。指定報告主題為「品德教育議題」之學校皆須報名本案;指定報告主題為「生命教育議題」之學校請另報名「生命教育分區觀摩研討會暨深耕評選」,生命教育評選計畫另函知。
(三)品德教育及生命教育觀摩評選活動合併辦理,評選當日第一階段進行品德教育議題學校報告,第二階段進行生命教育議題學校報告,報告順序由本局抽籤決定。
(四)區級「品德教育特色學校」僅採報告評選,請各校指派1名代表進行簡報;報告時間調整為6至8分鐘。
(五)晉級市級學校採以「書面資料」評選,市級獲獎學校由本局擇優推薦參加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評選,亦可提送新臺幣3萬元內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,經本局審核通過提供經費補助。
(六)私立學校採自由報名參與評選。
(七)同時設有國中部及國小部之「國中小」等校請報名參加國中分區評選;同時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之「完全中學」等校請報名參加高中職組分區評選。
(八)各校呈現品德教育相關資料為106學年度之相關內容。
(九)個人書面評選項目仍採自行推薦報名送件,調整項目為「星光教師」、「星光天使」2項。
(十)本案辦理日期暨評選標準詳參計畫內容。
四、參加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品德教育(或生命教育)業務承辦處室行政人員或教師,每校薦派1-2名(含報告者)人員參加。
五、報名及收件方式:
(一)報告評選之簡報檔內容請各校聚焦報告以「創新與特色」及「成效與推廣」,並請於107年4月16日(星期一)前,上傳至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度品德教育分區觀摩研討會暨績優評選資料上傳系統」(網址:http://friendly.tw/)。
(二)個人評選項目書面資料(含學校推薦名冊、推薦報名相關資料皆一式1份)請於107年4月16日(星期一)前,寄送至各組總召學校:
1.國小組:麗林國小(24453新北市林口區公園路46號)。
2.國中組暨高中職組:三民高中(2476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)。
3.寄送信封上請註明「品德教育書審資料-類別-組別」。
六、本案依各承辦學校進行時間核予研習時數,參加人員請至本市「校務行政系統」報名(請報名所屬分區),報名時間自107年4月2日(星期一)起至107年4月20日(星期五)止。
七、本局同意核予參加人員是日公假排代或差假1日登記(每校以2人為限);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是日公假排代1日登記(每校以10人為限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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