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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user - 品德教育 | 2018-03-29 | 點閱數: 4212

一、依據本市107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(1)評選方式:
1.評選組別:分為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職組」。
2.評選類別:「服務學習績優行政團隊」、「社團楷模王」、「班級團隊楷模王」、「學生楷模王」、「指導教師楷模王」及「特色服務3.學習方案」。
其他相關評選標準、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:請參閱實施計畫(如附件)。
(二)參加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,班級數55班以上者(含55班)請務必至少擇一類薦派人員參加評選。
(三)送件方式:
1.送件日期:107年4月23日(星期一)截止,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送件地點: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(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),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「新北市106學年度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」之字樣。
3.本案聯絡人: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,電話:29760501分機1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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